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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开展环保领域执法检察监督
发布时间:2017-06-11 16:42 |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张文哲 蒋长顺)近日,在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的监督下,该市新市镇谢棚村与骆庄村90余亩被占林用地全部完成树苗补种,补种数量达5万余棵。裸露的山地再次披上了绿装。

  2016年12月,枣阳市森林公安局向枣阳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案:2013年至2016年,犯罪嫌疑人段某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人在谢棚村与骆庄村开矿、修路,毁坏占用林地面积达90.9亩。

  随后,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段某进行讯问。为了最大限度地修复违法行为造成的创伤,该案承办人向枣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督促涉事企业做好被破坏林地恢复性补种树苗工作。

  截至5月初,段某已组织人员对矿区栽种松树2.5万余棵,白杨树1.5万余棵,红叶紫兰2000余棵,等等,数量达5万余棵,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后续养护,被破坏的林地已经得到初步恢复。

  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枣阳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及时将专项监督工作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并加强与法院、公安及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统一办案理念、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随时掌握办案情况,实现对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

  今年以来,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枣阳市检察院已立案监督2件2人,批准逮捕3件3人,审查起诉3件3人。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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