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通讯员方奎 记者徐华)近日,从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召开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会上获悉,该市将探索推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执法机制,将过去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
据介绍,“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是指对当事人存在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出具承诺书,并及时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则不予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这是该市推行“721”(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工作法的延伸,将优先运用限期整改等手段,指导当事人作出整改,缓解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
同时,保定市还将对推进社会服务折抵罚款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对于初次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经当事人申请,可通过参与辅助管理、清理广告、文明劝导等3类社会服务,以服务时长来折抵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