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柳青 彭小葵)近日,娄底市城管支队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娄星区钢城北路海螺水泥直营店地段时,发现人行道上的绿化带旁边有一辆小型挖机正在进行围档施工,挖出一条深1.5米,宽0.5来,长100米的坑,用于填埋污水处理管道,而坑道旁边的樟树树枝在挖机长臂的刮擦下,纷纷折断。
执法人员马上找到工程负责人李某,要求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该负责人不能提供。执法人员告知其行为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下达了相关文书,并立案处理。当事人听完执法人员的法律宣讲后,表示承认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园林(绿化)渣土执法大队提醒广大施工单位,如果需要在市政绿化带内进行开挖等施工作业,请提前到城管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取得相关手续后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苗木的保护,做到照章施工、文明施工,禁止乱砍乱伐、随意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苗木,如果遇到破坏公共苗木的行为请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报案。
娄底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形成了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城区园林绿化生态宜居环境。该大队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在坚决遏制损绿破绿行为上常下功夫,在坚决维护城区绿化苗木上持续用力,充当了花草树木的保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