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泸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州市将通过一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宣传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
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泸州市在一年内除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外,还将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同时,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方案》要求,泸州市将全面排查整治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问题包括,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圈占;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管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
泸州市将全面排查整治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老旧小区、出租房、城乡结合部、农村区域等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问题包括,非法储存瓶装气、违规设置充装点,用户私拉乱接,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户内燃气设施;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隐患问题。
泸州市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区县将对在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包括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等问题;在建燃气工程项目存在使用不合格材料、未规范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不按方案施工,不按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管道焊接质量检验,未验收先通气、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问题;燃气设施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不符等行为。对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违法主体未依法予以查处。
泸州市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区县将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涉及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提供虚假认证等情况;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未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未严查重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