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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景房被挡变“小黑屋” 广告牌无合法手续却数年未拆
发布时间:2021-12-16 09:43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原标题:江景房被挡变“小黑屋” 广告牌无合法手续却数年未拆

  推开5楼家中的窗户,四川内江的徐女士再也看不到江景,一块巨大的广告牌背面遮挡了她的视线,楼下平台上也有堆积已久的垃圾……

  在她和家人看来,窗前竖立的广告牌除了影响视野,还影响采光、通风,甚至存在消防隐患。为了拆除这一广告牌,她在最近几个月以来,多次奔走内江的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但至今未果。

  12月7日,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应称,该广告牌在近10年前有“手续”,曾被拆过,后又“提升改造扩大”,目前无合法审批手续。

  12月1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此事已由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广告牌业主无法征得楼内住户们的同意,该拆就拆。

  住户质疑

  窗前竖起广告牌 江景房变“小黑屋”

  内江市西林大桥南桥头的这栋楼也位于北街口,楼下是商铺,楼上为住房,与之相连的是内江城区“四方块”区域。2009年,徐女士和家人买下了这栋楼5楼的1套二手江景房。

  徐女士称,当时,楼下二三楼的外墙上有一块广告牌,但并未对她家造成任何影响。2012年至2013年间,有人在此前广告牌上方、4楼平台的外延,又搭建了一块新的广告牌,“2016年到2017年,广告牌又升高了,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徐女士说,如今,广告牌的长度相当于底楼11个门面的店面长度,高约七八米,有两层多楼高,把她家卧室的两扇窗户全部遮挡完了,采光、视线和通风都受到影响。

  今年8月起,徐女士先后找过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希望拆除这块广告牌。徐女士称,她从城管部门了解到,这块广告牌最初“有手续”,但已过期几年,2017年就没了任何合法手续。

  “严重妨碍我们居民生活,我家只有两个窗户,全部被这块广告牌遮挡完,以前是江景房,现在是小黑屋。”楼内有住户在公开投诉时称。

  据了解,几年来,该楼住户一直陆续投诉,城管部门也回复广告牌没有合法手续,要拆除。但几年了,却一直没有拆除,回复一直说广告牌正在办理手续中。

  运营方说法

  曾有许可手续,广告牌业主为私人

  12月初,针对网友投诉,内江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称,涉事大型户外广告的业主方为内江市雅卓广告有限公司,经该局和雅卓广告公司沟通,公司表示会积极配合,采取降低广告牌高度的方式妥善处理。

  12月7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找到内江市雅卓广告有限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大型户外广告牌并非公司所有,公司只是运营方,业主方为私人。该负责人称,广告牌是2010年至2011年期间,在内江市城管部门审批合格的情况下设立的。

  该负责人说,去年,内江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有了新的管理规定,这块广告牌也在规划范围内。目前,涉及的相应广告牌都在办理手续中。“这块广告牌,我们运营方和业主也在准备材料申报。”

  该负责人还介绍,城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运营方到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而广告牌所在平台的垃圾,大多是常态存在的建筑垃圾和楼上住户扔下的生活垃圾。

  对于徐女士所称的2016年至2017年曾“升高”,该负责人予以否认。被问及广告牌规格、当初许可手续的期限等,该负责人未能提供,并称这在内江市城管部门有备案,业主方也有。

  最新进展

  内江城管:已立案调查!

  12月14日,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内江出台了广告设施管理“新规”,也重新制定了广告管理规划。对于涉事广告牌事件,该负责人证实,目前,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已立案调查,正按广告设施管理“新规”调查处理中。

  “民法典开始实施后,也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该负责人表示,涉事广告牌,要么升级改造,进行规范,但这必须根据民法典,征得楼内住户们的同意。如果住户们不同意,广告牌业主拿不到住户们签署的同意意见,就不能设立广告牌。“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开案审会,该拆就拆。”

  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内江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中提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正常使用。此外,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载体涉及多个产权人的,应与每个产权人签署使用协议。

  该负责人表示,如调查后决定拆除,最希望是由业主自行拆除。但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城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判决后,进入强拆程序。

  此前,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多名工作人员透露,在限期自行拆除无果后,才进入强拆程序,整个过程大概将持续大半年。(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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