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
房子空置半年以上或是空置几个月可以少交物业费吗?大庆是否有规定?
5月1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大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房子空置半年以上或是空置几个月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国家、我省及我市无相关减免规定。(附问政原文)
网友问政:
失业保险金申领结束后距离退休不满两年,是否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十,请问都需要什么材料?
5月11日,萨尔图区社保中心回复:
失业保险金申领结束后距离退休不满两年(小于24个月),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十。申请材料:1、《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备案表》1份(盖公章);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份;3、本人身份证以及大庆本地交通银行卡。(业务经办期为每个月的1-10号,当月申领当月月末发放待遇。11-30日申领,次月月末发放待遇。)(附问政原文)
以上问政答政信息,来自“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手机端问政方式如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掌尚大庆APP
在底部菜单中找到“问政”
就可以直接问事儿了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142家单位上线答政
来源:“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