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出台《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免罚清单,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占路、户外广告、占绿破绿等城市管理领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5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5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餐饮服务企业等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广告设施所有者未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和完好;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临时占用期满未按规定进行恢复等。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免罚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五年,旨在对于市场主体“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根据规定,免罚仅免除行政处罚,但并未免除所有责任,市场主体本身应及时履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影响责任。免罚清单还明确,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城管部门加强一线执法人员教育宣传、加强证据固定。多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仅“首次免罚”,如免罚后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次免罚将与违法违规持续时间长短、造成的社会影响、纠正程度等因素一同被纳入处罚考量,确保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