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共责任意识。物业管理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意识。”3月中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多平台向市民广泛征求《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市民范先生第一天就发来邮件,阐述自己观点。
意见征集活动得到市民热烈响应,每天咨询不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处长胡岚介绍,物业管理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这次他们收到了不少操作性强的“金点子”。
这两天,意见征集活动顺利结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各类建议和意见1100多条。
物业的服务质量最受关注
在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中,市民对小区停车、安全、设施设备维修、保洁、保绿等方面的物业实际服务工作最为关注,占比达到14.67%。
市民“女王范”留言,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内容很多,有些物业保洁做不到位,设施设备坏了也不及时修理,停车乱停也不及时劝导,势必会给业主造成很不好的印象,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要平行,这样业主心里才能平衡。
市民“渺”建议,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管理中的硬件设备投入,特别是广场通道、环卫设施点等公共区域的公共视频安装,协助综合执法、公安等行政部门开展垃圾乱倒、违法搭建、破坏绿化等危害环境卫生、交通通行、居住安全,以及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混合投放生活垃圾等违章违法行为查处。
“建议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服务水平低、业主投诉多、社会影响差、居民不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诚信体系的建立,实现优胜劣汰,不断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市民周先生在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处的邮件中这样写道。
和周先生有相同看法的还有王先生。他认为,应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淘汰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优化物业服务业态。
物业费定价和缴纳是热点
在立法征集意见之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对当前的物业状况开展了调研。他们发现,目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并不规范,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意识不强,少数业主怠于支付物业费等。
此次意见征集也印证了调研结果,物业费缴纳与定价调价机制受到不少市民关注。
昵称为“燕子”的市民建议,空置房(未入住房子)的物业费要按时缴纳,当然可以设置缴纳比例,如果空置房一直拖欠物业费,往往会把物业拖垮。
有些市民则建议,应该将物业费的收取进行“淘宝制”规定,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处置。网友“浙通”提出,物业费如果能像水电费一样平台委托银行收取,业委会考核合格后,才能发放,这样会增强物业服务公司从业人员的责任心。
“物业公司必须定期公示物业费收取、使用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还有物业公司当年工作总结及成效。”市民林女士说,物业公司只有树立好为业主服务的意识,落实问责追责,才能保护好业主权益,规范物业市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周文表示,物业管理是各方利益相关的综合性社会事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年他们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入手,多措并举,消除了不少问题“盲点”,提升了服务“亮点”,但是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形成政府监管、多方协作、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物业治理格局,我们的物业小区才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