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不断提升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水平,3月31日下午,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城管局、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漯河市委编办会议室,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会。
按照《漯河市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漯编〔2017〕79号),将市公安局承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
设置移交过渡期一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仍由市公安局负责执法,过渡期满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执法,同时非机动车违法停放将依照《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目前,该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双方正在积极协商对接,研究解决发布公告、人员培训、建立违停信息处理中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