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本着“规范、实用、效能”的原则,2017年11月19日上午,盘锦市辽东湾司法与信访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高某举行了解矫宣告仪式,这也是中心自成立以来首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宣告仪式。
社区服刑人员高某,2016年5月18日因阻碍公安民警执法,并用铁镐、镰刀袭击公安民警,导致其受伤。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大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接受社区矫正以来,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宽严相济的管理下,高某能够自觉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仪式上,高某陈述了在接受社区矫正期内的学习、工作等情况,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随后,中心工作人员当面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告社区服刑人员高某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仪式上工作人员告诫高某要树立起守法意识,时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高某表示,今后她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
通过庄严的宣告仪式,不仅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还使其牢记刑罚的威严,时刻警钟长鸣,指引其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盘锦辽东湾新区司法与信访局 官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