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张维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指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