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内蒙古赤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
发布时间:2016-12-06 09:49 |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5日电(记者邹俭朴、姜雪兰) 记者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多个部门了解到,赤峰市“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事故煤矿数名负责人也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赔偿工作已经启动。

    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181人在井下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于4日上午完成救援工作,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难,受伤人员经救护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国务院已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5日上午,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制定了宝马矿业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做好伤者救治和遇难者家属安置安抚工作。此外,事故赔偿工作已经启动,为部分受伤矿工承保的大地保险公司已于3日为受伤矿工支付了100万元的预付赔款。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2017士林置业精准扶贫工程成果报告… 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提名奖名… 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荣誉奖名… 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名单 解读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专营办法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 四川平武 投资100亿打造九环线东…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