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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对12个省区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督察
发布时间:2016-11-04 15:11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新网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结合司法改革实际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受周强院长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改革督察问责有机结合,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改革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司法改革督察工作,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要求,要牢牢抓住司法改革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带动各项改革全面协调推进。要注重研究解决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政策在落实时变形走样打折扣,改革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改革推进中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要注意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制度规定,精准聚焦施策。要积极借助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做到决策有据、论证有力、评估有数,构建科学、实证的司法改革方法论。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汇集各方智慧,为解决改革难题提供不竭的智识源泉。

  沈德咏指出,要将督察作为推进改革重要抓手,以督促行、以察问效,通过督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精准施策。要建立督察反馈整改和跟踪问效机制,坚持督察、反馈、整改、追责、问效相结合,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地法院,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推进改革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有关部门要进行问责,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

  会议决定最高法院将组成四个督察组,近期对12个省区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督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贺荣,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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