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阚枫)今天开始,中纪委官网推出的中秋国庆举报专区将连续四周点名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临近中秋,从中央到地方,多地多部门再次部署节日反腐,微信红包送礼,出入私人会所,节日参与赌博等隐形腐败成为打击重点。
资料图: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组织创作的系列漫画。作者 程季轩
节前密集曝光:中纪委今起晒顶风违纪典型
又迎一年中秋佳节,根据此前发布的消息,从今天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将连续四周每周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十八大后,“逢节必令”已成为中国反腐的常态化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在不断发出节日禁令之际,也逐渐形成一套禁令、举报、查处、通报的节日反腐“组合拳”。
在距离今年中秋还有一周之际,9月8日,中纪委网站就推出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专区开设了“我要举报”窗口,网友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之后,9月11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其中包括央行行长助理杨子强在青岛与家人公款消费过端午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司原司长毛振宾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环保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娱乐费用等。
而就在本月初,9月5日,中央纪委通报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王阳、谷春立、卢子跃、杨振超、陈雪枫等5名落马“老虎”在“四风”问题上犯的事儿被集中曝光。中纪委还针对“四风”问题强调了“三个一律”原则,即一律从严查处、一律查清约谈、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就上述点名曝光的举措,9月13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一周之内,两度棒喝——在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的节点,党员干部应该‘知君用心如日月’!”
资料图: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组织创作的系列漫画。作者 程季轩
多部门部署中秋国庆反“四风”
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以持续的节日反腐,重击官场每逢佳节集中上演的腐败歪风。近年来,每逢节假前夕,从中央到地方,狠刹公款送礼、严打节日腐败的一道道禁令密集出台。
今年8月31日,距离中秋还有半月之际,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黄树贤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时就提前打出“预防针”,强调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除了中纪委,日前,最高检针对中秋国庆节点下发通知,要求盯住“关键的少数”,抓住各种隐形变异问题,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和长效。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和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和网络圈等方面的了解,全面掌握思想动态、社交活动、家庭生活等方面情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也在近期向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日报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等综合监督部门发出通知,要求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绷紧纪律弦,廉洁节俭过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这其中特别提到了,集中排查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电子券、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情况。
此外,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也针对“两节”进行廉政部署。
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要求,集中排查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电子礼券、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公布举报网址,要求各部门要将中秋和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9月20日和10月10日前报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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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隐性腐败:多地严查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十八大以来,禁令之下的中秋节,“天价月饼”鲜见踪影,高端礼品餐饮市场应声遇冷。然而,严令之下,不断翻新的送礼方式,更加隐蔽的贪腐行为,也挑战着节日禁令。
根据中纪委网站的相关数据,严令之下,2014年和2015年中秋节期间,全国共点名通报1000余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当大包小包的登门送礼变成快递、微信送礼,当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变成高端会所的隐蔽奢靡,腐败“隐身衣”需要更为精细的反腐举措。
观察可见,今年各地发出的中秋反腐禁令中,特别强调了对一些隐性腐败的打击力度。
今年中秋前夕,贵州省纪委要求,对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潜入地下、改头换面的行为从重处理。同时,追究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些地方还将反腐举措细致规定到微信红包。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要求,盯两节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电子红包等。
厦门市要求,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或会员卡、购物卡、支付凭证、提货券、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