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同时提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21条具体举措。
据了解,截至9月12日上午9时,全国法院受理案件1431.33万件。其中,全国法院受理案件的80%以上在基层法院。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行政诉讼法等许多法律的修改或制定,“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
意见进一步发挥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根据案件特点、诉讼标的大小等因素,合理选择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民事审判程序,最大程度地解决民事领域的“案多人少”矛盾;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等情况,推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确保简单刑事案件快审,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精审;根据争议大小等因素,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简易程序的完善。
意见要求,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强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推广电子送达、完善邮寄送达,解决制约审判效率提高的“老大难”问题——“送达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说理、简单案件可以使用简式裁判文书、当庭宣判案件可以简化裁判文书、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可以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表示,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法院进行繁简分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目的在于通过这样一个改革举措,破解各级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面临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通过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破解“案多人少”顽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