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即将爆破拆除的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刘志月 摄
图为8月28日下午,一名摄影爱好者(左一)在即将拆除的教学楼前拍照以留存资料。何正鑫 摄
图为武汉大学工学部附近的动力与机械学院等几座大楼门口张贴着有关爆破工作的通知。何正鑫 摄
调查动机
武汉大学工学部主教学楼即将爆破拆除,这一消息最近引发不少人关注。这座投入使用仅16年的教学楼在规划建设时便争议不断,如今被爆破拆除也惹人关注,这座处于舆论焦点的教学楼背后,究竟有何故事?
因“造型”与景区总体规划不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即将被拆除,直接代价为1300万元的拆除费用。
今年7月,武汉大学宣布启动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决定对该校东湖南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其中就包括投入使用仅16年的工学部第一教学楼,这座被师生们戏称为“变形金刚”的教学楼将被拆除和等面积还建。
这座从建设之初即广受争议的教学楼,因“短命”再次走上风口浪尖。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有专家表示,近年来,城市建筑频频拆建,看似所有项目都符合程序,但在“合法短命”背后,却是权力对政绩、对GDP的片面追求,造成大量国家资金的浪费。
告别16岁“变形金刚”
“学校将于8月下旬拆除第一教学楼。”
短短15个字,却像一颗定时炸弹在与武汉大学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中间炸开。
一时间,似乎所有人都在忙着告别这栋被戏称为“变形金刚”的教学楼:返校学生抓紧时间在楼前合影,已退休的老教师为再看一眼大楼傍晚赶至……
“四年的课基本都是在这儿上的,突然说要拆了,还是有点舍不得。”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学生小陈说。
拿着相机,小陈在大楼前一拍就是一个多小时。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又称“主教楼”,位于东湖南路武汉大学工学部大门内侧,是武汉大学乃至整个东湖沿线最高的建筑。
中国采招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显示: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为武汉大学合校之前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所建的主教学楼,2000年6月竣工,地面20层,楼高88.3米,面积3.85万平方米,已使用16年。
因大楼看上去威猛雄壮,加之外形有几分变形金刚的机械感,武汉大学师生们将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戏称为“变形金刚”。
今年7月初,武汉大学宣布启动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
武汉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校是东湖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国家5A级东湖生态风景区,需要开展环风景区的东湖绿道建设,实施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环境整治经费由湖北省和武汉市下拨财政资金全额承担。
据了解,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拆除的原因是主教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对景观视线造成遮挡,破坏东湖景观和自然山体轮廓线;同时,区域现有建筑外观及环境质量不佳与东湖绿道、东湖风景区规划要求不相符,与校园建设要求不相符。
《法制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经过两个月的准备工作,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的附属建筑已拆除,露出框架结构;教学楼四周围起了蓝色施工围挡;大楼前的广场上,装满建筑砂砾的沙袋层层垒起。
在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附近的动力与机械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教学楼内,均张贴了有关爆破的通知。
8月15日,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张贴了《关于做好主教爆破期间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主教学楼爆破临近,学校(指武汉大学)8月11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和部署了安全工作。
通知还要求,爆破前,学校将划定警戒线:主教正、背面150米,侧面120米内,人员必须疏散撤离;做好大型精密仪器防震、防冲击保护。爆破前五小时,附近人员只能出不能进。
建筑“短命”非个案
“当初花了这么多钱建,才使用十来年就要花这么多钱拆,太心痛了。”站在工学部主教楼外,已退休20多年的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一位姓李的老教师很感慨。
据了解,早在20世纪80年代,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就已列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录。
前述李姓退休老教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规划建设主教学楼之初,就有不少人提出楼层过高会与周围景观不协调,但大楼终究拔地而起。
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教授王发堂,是当年公开批判“变形金刚”的人之一。
1999年,主教学楼尚未建成,王发堂在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建筑系攻读硕士研究生。他在发表于《华中建筑》上的论文直言:“变形金刚”是珞珈山的瑕玷,是“珞珈山优美环境走向破坏的一座墓碑”。
王发堂称,主教学楼设计忽视了环境制约,对风景区造成破坏;宜小不宜大、宜藏不宜露、宜低不宜高是主教学楼设计的指导思想,88米的主教楼拔地而起,在整个风景区鹤立鸡群。
“建楼合不合适、需要花多少钱、用多少年这些都要经过专家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而不能只是领导说了算。”王发堂认为,这个情况不只武汉有,全国都有,应当反思的是为什么会这样?
事实上,“短命”建筑并非仅有武汉大学的“变形金刚”。
2002年3月30日,经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住宅开发项目武汉外滩花园小区建成仅4年,被定性为“违反国家防洪法规”并被强制爆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拆除和江滩治理等方面的费用更让当地政府付出了数倍于其投资的代价;
2013年5月18日,有“湖北最长高架”之称的武汉沌阳高架桥投入使用16年后遭爆破拆除,官方宣称,提前拆除这一高架桥,是因该桥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情况:今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一所实验学校刚建好的教学楼悄然拆除;去年年底,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繁华路段的“环球西安中心”项目爆破拆除工程起爆,仅完成主体和外立面建设的118米高楼,尚未正式投用即宣告“死亡”……
耗巨资建起的大楼“建而不用”或是“建而不能用”,一直以来广受诟病。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短命”建筑遭拆除重建的原因,包括建筑物不再适应发展需要、让位于市政项目建设、施工项目通过规划审批后擅自违建等。
力避权力干预依法决策
武汉大学官网公布的消息称:该校开展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的主要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
“使用这么短时间就炸了,说实话确实有点可惜。”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教授黄经南坦言。
在黄经南看来,作为规划部门、高校以及设计师各方妥协的结果,“变形金刚”从建设之初就和周围整体规划不相符,如今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爆破拆除决定,总的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代价太大。
王发堂则认为,“变形金刚”的出现,不仅仅是设计者的责任,更多是因“把关没把好”,学校基建处、城市规划部门均应对此负责;只有进一步完善追责机制,才能让把关者们在决策时更加慎重。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华中科技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退休教授赵宪尧直言,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景观等拆除大楼的理由,在建设设计之初就已经有人提出,简单将已建成的大楼拆除重建,如此不珍惜国家资金,让人痛心。
赵宪尧认为,城市建设本应是可持续的,不论是拆除或是建设均应慎重,其被不断的“折腾”难以具有科学性,是片面追求GDP和政绩的结果,“反复拆建,若干个GDP得出一个建筑物”。
“不能说过去建是对的,现在拆也是对的。”赵宪尧认为,城市建设被反复折腾,建设合乎程序、拆除也合乎程序的背后,是体制机制的不顺以及法律法规的落实不到位,是依靠“权威”作决策而非“科学性”考量的结果。
赵宪尧直言,现实中,具备专业知识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即便知道项目不该通过审批,也可能会因“领导层层拍板”而不得已开绿灯;而部分项目所谓“经专家论证”,则可能存在片面性,即在选择专家进行论证过程中只邀请持赞同意见的专家们参会,而排斥不同意见者。
赵宪尧认为,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完善,关键在于执行,应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追责程序;同时,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应综合听取不同意见并决策出最合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