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记者 陈东升 王春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浙江省义乌市司法局国际商贸城司法所所长陈津颜最近笑逐颜开,原来,他不仅被评为了“浙江十大法治人物”,而且他们的涉外调解工作也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这让整个团队都倍感振奋,深受鼓舞。
义乌涉外贸易发达,涉外调委会2013年成立,发展至今有调解员53人,其中外籍调解员16人,来自15个不同国家,成为一支名副其实的“联合国涉外纠纷调解队伍”,以理化纠纷,以法定乾坤,维护了市场和谐稳定,为中外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336万余元。
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是法治浙江战略部署形成和推进过程中的使命要求。
作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先发之地,浙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调节、促进、规范作用,进一步彰显了法治的实践力量。
服务大局提供保障
弥陀寺路是杭州繁华地段的一条小巷子,走进去,你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一个修缮一新的弥陀寺公园呈现眼前,白墙黛瓦、雕梁画栋,镶嵌在一片绿意幽静之中,摩崖石刻再现典雅风韵。
而就在两年前,简陋的弥陀寺路还显得与杭州城市风貌格格不入,两万多平方米范围内违章搭建现象比比皆是,历经拆迁和整治之后,终于摘掉了“脏乱差棚户区”的帽子,焕发生机。
作为“三改一拆”的重点工程,西湖区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深入一线,集中攻坚破难,分管副区长还专门带队到法制办虚心求教,如何在依法拆迁的同时又能把法律手段和群众工作方法有机结合,推动难题破解。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建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时,我们提供了两条工作思路,并分析了各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时强调要向被拆迁对象释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政策底线,最终,市区两级有关部门综合运用了裁决、诉讼以及调解等方式,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
浙江要求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通过此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树立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打开了通向美丽浙江、美好生活的幸福之门。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必答题。省检察院于3月专门出台了精准护航非公经济“21条”意见,各市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将意见地方化,落地生根。
地处浙江南端的沿海城市瑞安,是温州经济模式的主要发源地,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然而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与职务相关的刑事犯罪情况却不容乐观。
记者在浙江华峰集团采访时,听到了一个令集团管理层震动的案件:集团下属公司原副总经理袁某等6人受贿2000余万元,给经营管理者敲响了警钟。
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多次商请检察院协助企业开展反腐败制度建设,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检察院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庭审旁听等措施,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彰显预防出生产力的实效。”
规范执法取信于民
执法为民是法治浙江建设的本质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道路上,浙江公安一直勇当全国“领头羊”,将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新载体,推动法治公安不断升级。
山青水绿的浦江正处于葡萄丰收的季节,记者在浦江采访时充分感受到,公安改革的葡萄也成熟了。
去年以来,浦江公安以执法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为导向,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重中之重的工作予以推进,同时以探索案件主侦制改革为抓手,将执法办案五级审核审批模式精简为三级,彻底改变以往法制大队保姆式执法监督审核模式。
在仙华派出所见到郎超超时,他刚从执法管理室出来,管理室安装了防盗门,里面有他专属的案卷柜。
郎超超是一名工作未满3年的新警,年轻的面庞略显青涩,一说起工作,立马流露出严肃认真的神情。
“派出所工作繁琐复杂,原来办案都在自己办公室,里面存放着的各种台账、档案、资料很容易与案卷混淆,如今执法管理规范后,保证了案卷的安全,做到案卷清、底数明,只有这些细节小事做好了,老百姓才会相信我们在认真办案。”郎超超这样告诉记者。
郎超超还坦率地说:“刚参加工作时,办一个案件需要经过五级,每次办案总是差不多就行了,有什么问题可以等法制大队提出来再改,但改革后,办案只要经过所领导的审核就可以直接提交局领导了,办案质量的好坏由自己终身负责,责任压力更大,这样一来,办案质量提高了。”
“多亏了你们,跑了那么多地方,帮我们抓到嫌疑人,否则我们连看病的钱都没着落……”前不久,郎超超负责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特意上门致谢,这起案件最终还被评定为优质案件。
阳光司法公开透明
8月5日,一起烧饼老字号“方顺和”商标归属权纠纷案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杭州市人大代表,浙江省老字号协会,杭州市级、区县级的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均参与了庭审旁听。这是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跨行政区划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后开庭的第一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近年来,浙江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在全国率先发布“司法透明指数”,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推出网络司法拍卖,试行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集控中心,记者看到一个集庭审督查观摩、执行指挥查控、审判质效监测、大数据分析、司法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屏演示。
通过大屏幕,一组数据集中展示了浙江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成果:全省2078个审判用法庭全部建成数字法庭;汇总了1100余万个案件的数据、200余万个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累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82万篇,位居全国首位……
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边向记者演示边介绍说,“我们利用视频挖掘分析技术,开发庭审智能评查系统,自动识别庭审中不规范问题,促进庭审规范化建设。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庭审全貌,确保庭审规范化,同时也能够起到保护法官的作用,避免当事人事后污蔑法官执法的公正性。”
浙江是全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发达地区,浙江高院去年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线上实现,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将得到有效约束,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持续提升。试运行以来已审理涉网购、网络支付等纠纷12388件。
法新网杭州8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