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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纪实
发布时间:2016-08-03 21:59 | 来源:法制网


 不思悔改再次企图“推墙”终获刑

  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纪实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揭竿而起”,一年多前,在北京“七味烧”饭馆聚会上,胡石根发出如此“豪言壮语”。

  “我认罪悔罪,决心今后不再参与反党反政府的政治活动,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法公民。”一年后的今天,胡石根作出深刻反思。

  8月3日上午8时30分许,随着法槌声敲响,满头白发的胡石根手里捏着几页纸,被带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被告人席。

  3个小时后,他得到获刑7年半的一纸判决。

  日思夜想颠覆国家政权

  现年61岁的胡石根曾有个梦想,培养更多的“推墙派”,完成他所谓的中国“和平转型”。用昨天(8月2日)同样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获刑的翟岩民的话讲,胡石根“日思夜想”。

  实际上,早在1994年,胡石根就曾因犯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刑罚20年,2008年8月刑满释放。

  本该吸取教训、感谢国家法律宽大处理的胡石根毫无悔改之意。

  公诉人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开始,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与周世峰、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提出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并积极付诸行动。

  “胡石根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胡石根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检方认为。

  当然,对于胡石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庭审中,认罪、悔罪,检方也提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法庭最终也采纳了此意见。

  宽严相济,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给曾经不断抹黑、攻击它的胡石根们上了一堂最生动的法治课。

  各种场合宣扬“颜色革命”

  2015年2月1日,北京“七味烧”饭馆,一个十五六人的聚会,在聚餐的掩饰下,一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密谋正在进行。

  胡石根向10多名与会人员提出了“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

  一句话:要搞“颜色革命”,和境外敌对势力一起颠覆国家政权。

  据证人证言,此次饭局不是胡石根组织的,当时发言没打草稿,完全是胡石根即兴演讲。庭上播放的聚会录音也显示,胡石根发言流畅。可见其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早已形成且较为“成熟”,根深蒂固。

  当时参加聚会的翟岩民等人证实,胡石根还在饭局上提出,要挑起事端,制造流血事件。

  法庭上,辩护人多次强调,这次聚会不是胡石根组织的。

  “虽然聚会本身不是胡石根组织的,但密谋颠覆国家政权,胡石根是议题的主要引导者,向参与聚会的不法律师、职业访民散布‘颜色革命’理念,客观上造成了严重危害。”公诉方称。

  如此饭局,简直一个挂羊头卖狗肉。而这样的事,胡石根做起来得心应手。

  地下教会主要成员刘某平也参与了“七味烧”聚会。他今天出庭作证说,胡石根经常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宣扬“颜色革命”,谈论如何炒作热点事件,灌输“推墙”思想。

  检方指出,胡石根广泛传播所谓“国家转型”等颠覆理论,思想危害严重。翟岩民、刘某平、勾洪国等人正是在胡石根这一系统化颠覆理论的“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国家政权稳定、危害国家安全。

  积极培养“推墙”代言人

  胡石根深知,就他们几个坐过牢、具有牢固“推墙”思想理论的人,毕竟势单力薄,若想实现“推墙”,必须煽动更多人。

  除企图整合“民运圈”、“死磕派律师圈”、“职业访民圈”等来壮大参与“推墙”运动的力量,胡石根还开始积极寻找代言人,他看中了勾洪国。

  检方指控,2014年三四月间,胡石根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第九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进行反华培训。

  胡石根当庭承认,他对研习营的反华性质是“明知”的,“研习营里有藏独、疆独等代表参与,理论就是反对中共,技能是怎么对抗中共政府”。胡石根说,让勾洪国去参加,是想把他培养成一个在国外“民权”组织活动时的代言人,在国内推行“民主”运动的骨干。

  勾洪国证言证实,通过出境进行反华培训,“加深了我推翻一党专制,实行多党轮流执政思想的动力”。

  对于胡石根代理律师辩称,勾洪国出境进行反华培训,是勾洪国主动提出的,胡石根为“介绍”非“指派”。控方反驳道,没有胡石根推荐和同意,勾洪国根本无法参加,而且勾洪国回国后就培训内容向胡石根进行了汇报,确为“指派”无疑。

  不仅是宣扬、传播“推墙”思想,胡石根也是行动派。

  2015年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室一袭警人员被执勤民警依法击毙。

  面对权威部门的调查结论,胡石根们直接选择无视。检方指控,胡石根授意翟岩民组织人员前往庆安进行非法聚集炒作,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翟岩民说,胡石根要求他组织更多人去庆安进行声援,最好能让当地的老百姓也加入进来,走上街头。

  庆安事件后,胡石根“接见”了去庆安闹事的姚某某、王某,称赞他们为“维权勇士”、“维权斗士”。

  “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就是想让更多的人认同我,引起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让老百姓也反对中国共产党,最终达到‘颜色革命’的目的。”胡石根说。

  “我认为判决是公正的”

  宣判后,审判长问胡石根: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胡石根答复:“我接受法庭做出的判决,我认为判决是公正的,我不上诉,再次感谢本案中对我帮助教育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医护人员,谢谢你们。”

  在看守所,人权得到有效保障,胡石根两次生病都得到了及时医治;在法庭,公正得到充分彰显,他的各项诉讼权利均得到了维护。今天的庭审进行到约两个小时发生的一个小插曲也印证了这一点。当时,胡石根突然举手示意,审判长问明情况后,立即宣布暂时休庭,让胡石根服完药、确定身体状况无碍后,继续开庭审理。胡石根坦言,这个过程对他来说是最好的法治教育。

  据了解,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胡石根书写了多份悔过材料。

  虽然胡石根悔罪认罪,但对于该案的社会危害,控方提出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公诉人称,胡石根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并非“单打独斗”。他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拉拢一些职业访民,壮大颠覆力量;授意、指使翟岩民组织一些职业访民恶意炒作热点案事件,与少数不法律师配合策应,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这是胡石根多次鼓吹的“推墙”言论。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企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拆砖”的方式逐渐实现“颜色革命”。

  公诉人还指出,胡石根指派勾洪国赴境外参加集“藏独”、“疆独”代表等反华势力为一体的培训,意图联络各种反华势力,学习交流对抗政府经验,实施危害国家政权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

  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胡石根当庭表示“悔恨万分”。

  接连2天的审判,广大群众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了“颜色革命”的正面目。“颜色革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所有国人的切身利益,人民绝不允许!

  胡石根们,该醒醒了。(周斌)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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