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至3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了中央国家机关纪委书记专题研讨班。中央国家机关69名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培训班,学思践悟,为更好聚焦主责主业蓄能聚力。
学:教师授课精彩 学员学习投入
为期10天的培训,既有中央纪委领导、中央纪委业务室的有关同志解读最新出台的政策,又有纪工委领导和有关同志讲解纪检业务知识。理论教学与工作交流、业务知识学习与技能操作培训有机结合,案例丰富,互动充分。
来自各个部委的机关纪委书记十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研讨班还围绕当前纪律审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机关纪委和纪工委工作规则修订等组织了4次研讨,分享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工作中的困惑。研讨班结束后,每位学员都提交了学习体会。学员纷纷表示,通过上课学、研讨学、下课学,认清了大势、把握了大局、明确了责任、提升了能力,增强了做好机关纪检工作的知识技能储备和思想行动自觉。
思:明确形势任务 找准职责定位
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责任集中、党员干部集中,纪律建设要求更高、挑战更大。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找准自身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要学深、悟透、用好《准则》《条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要把《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刚性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准则》《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落实到位。
今年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持之以恒纠“四风”。今年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国家机关要重点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按照新颁布的两部党内法规要求,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有责必问。及时通报曝光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中央将实现对中央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各部门要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践:聚焦纪检业务 提高执纪能力
监督执纪问责关系纪检干部主责主业,不能有丝毫怠慢和偏差。研讨班安排了10次纪检业务培训课程,着重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机关纪委书记成为量纪执纪的“明白人”。
授课老师对如何做好监督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进行谈话,使其心有所惧、行有所止,这也是对同志最大的爱护;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分类处置,使信访工作成为一种有力的监督方式;巡视是对权力的全面体检,要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巡视成果落地,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违纪典型问题剖析”一课,结合大量案例的生动讲解,使大家对量纪执纪的政策界限和具体尺度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出了问题,就要严肃追责,失责必问,才能倒逼责任落实。即将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会有力推动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也将为实际操作提供基本遵循,这让大家信心倍增。
悟:思想的启迪 认识的升华
通过学习研讨,学员们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纪检干部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纪检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是管党治党规律的进一步深化,是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的重要手段,是真正意义上的“严管就是厚爱”。运用好“四种形态”,需要很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很实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很纯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这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学员们在研讨中反映,当前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更好地把握中央要求,把握客观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扬长补短,攻坚克难。机关纪检工作必须加强能力建设,建强干部队伍。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和抓手,大力提高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责任编辑:姚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