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揭开神秘面纱,其所拥有的“自由维度”前所未有,那么,这种“超级自由”的边界又在哪里呢?刚刚出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揭开了谜底。
临港新片区的法治建设,正是近年来上海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缩影,从“立良法”到“善执法”,从“关键少数”到全民普法,从法治政府建设到法治社会建设,“上海实践”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强在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会议上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就要聚焦国家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增强立法的及时性、有效性;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强优势、补短板,努力使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取精用弘立良法
“通常情况下,一部政府规章成形,最少也要3个月到6个月,而这次3个部门联动,仅用两周时间就拟出了草案。”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常江说。
常江所说的这个政府规章就是近期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
今年6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初具雏形,上海市发改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司法局接到制定配套规章的重任。
不同于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成立基于开放新扩大、改革新进展的大背景,在全国尚无先例可循。
而立法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该走的流程却一个都不能少,从调研、起草到发动十几个部门征求意见,加班至深夜是这些立法工作者的新常态。
7月30日,《管理办法》经上海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整部规章共11章49条,与《总体方案》的框架基本保持一致。
“立法工作远未结束,新片区正式挂牌后,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跟进、修订完善。”常江说。
其实,《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只是上海立法工作的一项内容,此前制定任何一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者都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就其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反复协调沟通,以确保合理的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组织保障和责任要求,从而做到目标明确、人员到位、保障有力、责任落实。
“地方立法最终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确保在法治的框架内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政府部门要善于立良法。”常江说。
何谓良法呢?拥有多年立法经验的常江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立法既要不断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解决法律规定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还要具备更强的可操作性,使得法律规定能在最快的时间里为群众所熟知熟记、落地见效。
比如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针对长期频发的“商家携款跑路,消费者投诉无门”问题,对预付卡发售行为进行规范,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又规范了商家行为。
近年来,上海秉持立良法这一理念,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新热点新难点、针对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堵点新痛点,出台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
在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陆卫东看来,立良法需要与时俱进,以确保每项重大决策和改革都做到于法有据;立良法需要回应民生期盼,以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立良法关键在于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地见效善执法
今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社会各界都将目光投向上海。
作为全国首个全面强制开展垃圾分类的城市,《条例》能否严格执行?执法的强硬,能否换来老百姓的积极回应?一系列质疑接踵而来。
在《条例》实施一个半月之际,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给《法制日报》记者提供了一份阶段性成绩单。数据显示,过去一个半月,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教育劝阻相对人15591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10539起,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279起。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城管执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为,严格执法不仅要做到违法必究,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还要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的规定和常识。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给出的另一份数据显示:同比两年前,7月以来,全市可回收物回收量每日达4400吨,增加了20倍;湿垃圾分出量每日达8200吨,增长130%;干垃圾处置量控制在每日17000吨左右,降低了约16%。
“良法要善执,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配合,垃圾分类在上海初见成效并非偶然,因为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已成为上海市民的精神自觉和行动自觉。”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说。
途经上海市市立幼儿园时,记者看到孩子们放学时有条不紊地走出校门,门口未见接送孩子的车辆拥堵交通。
“我们都选择公共交通接送孩子,刚开始有些不适应,后来发现禁停车辆其实是给孩子出行更大的安全保障。”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
家长们的这一认知得益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条例刚出台时,被公众戏称为“史上最严”,但经过两年有效执行,上海交通状况持续好转,市民安全出行意识持续提高。
此外还有《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上海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连续几年,上海禁燃区实现了“零燃放”。今年春节,上海外环外烟花爆竹清扫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7%,全市大部分区域PM2.5保持在优级水平,无硝烟春节已成为上海千家万户的共识。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赵奇说:“善执法要放眼全局,要弄通弄懂立法的目的、执法的挑战和群众的共识,有全局观、系统观方可事半功倍;善执法要立足专业,通过勤学知识、苦练本领,不断提升执法者的专业水平;善执法要发动群众,抓住各个执法环节积极普法,让群众入心入脑,培养他们良好的行动自觉和精神自觉。”
法治昌明领风骚
不久前,某电子商务公司的一款产品在广告中标明“最新专利”,但忘记将专利编号放入广告页面中,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即将面临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不只罚款这么简单,一旦受罚,我们企业的信用信息上将留下污点。幸亏有了免罚清单,这一无心之失才得到原谅。”公司法定代表人告诉记者。
他口中的“免罚清单”全称叫《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是今年上半年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的新规,规定了34项可免于处罚的企业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近年来,上海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和举措,都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特征,形成了稳定、全面、可操作性强的保障体系,高效解决营商环境中的各种问题。
就在今年4月22日,经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批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应运而生。共同体联合了4个人大专门委员会、两个政协专门委员会、12个政府部门、两个司法机关、8所法学院校以及9个人民团体、协会和商会等服务机构。
“成立共同体的目的是促进资源整合,将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发挥信息共享的集成作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进一步加大制度供给力度,优化供给结构,强化落地实效。”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副召集人罗培新说。
正如罗培新所说,一个法治昌明的城市不仅要简政放权,还要有一个系统化的法治保障体系,既要让广大创业者得到法治保护,更要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多法治红利。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诸晓鸣告诉记者,一直以来,上海市将便民利民体现在多项立法之中,如《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还有刚刚投入试点的《上海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都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据悉,有了告知承诺制度,今后个人和企业申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只需填写告知承诺书即可,后续核查工作全由相关行政机关来完成。
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领域,上海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华侨权益保障、公共场所控烟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方面,专门出台实施相关法规和规章,保障相关人群合法权益,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针对建筑垃圾管理、住房租赁管理、生活噪音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上海专门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以检验立法质量和立法效能。
此外还有,黄浦区率先出台私人影院、共享单车等新兴业态管理新规,上海市检察机关出台全国首份省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责任追究办法……
正是在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的过程中,上海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大格局日趋完整和成熟,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层出不穷。
“法治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副主任尹弘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既要聚焦中心工作、关键领域、重点任务,还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想所需、急难愁盼,既要着力体现超大城市的特点和规律,还要着力破解超大城市管理的世界级难题,力求将上海建成法治昌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