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建议,14岁以下仅可在父母同意或陪伴下玩直播。
网络直播、短视频持续火热,不少未成年人加入“直播大军”。日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儿童开直播、发视频,仅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的情况下使用。
未成年人网络直播乱象频出的当下,是否应全面禁止或有条件限制未成年人做主播,再度引发热议。
晒孕照脱衣露体 未成年人直播乱象频出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越来越博得未成年人的亲睐。《报告》指出,相关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
但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乱象频出。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随后,国家网信办要求两平台将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禁止其再次注册直播账号。
无独有偶。2017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露体直播。随后,美拍回应称,平台确有失误,将深刻反省并立刻开始联合处理,并关闭所有认证为未成年人用户的直播权限。国家网信办责令美拍全面整改。
报告建议限制14岁以下未成年人开直播
《报告》指出,在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上如今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实名认证、限制时间、一键禁玩等多种方式,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旧面临很多现实挑战。
《报告》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限制,而是要强化引导。政策制定者要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基本原则,堵疏结合。应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娱乐空间。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发视频等娱乐行为,监管重点应该是内容而不是主体,建议在立法中对此不要一律禁止,应区别对待。
对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报告》建议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此外,平台应该将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引入算法推荐、完善技术措施,优先推荐能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起到正向引领作用的优秀作品。
关注1
是否应全面禁止未成年人做主播?
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的现象,受到社会持续关注。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青联界别提交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提案》,建议考虑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建议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的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榜。众多网友表示支持,认为网络直播平台内容良莠不齐,未成年人恐被“带歪”,而且未成年人大多缺乏个人保护意识,在直播中可能被诱导泄露姓名、学校及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隐私泄露也将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很多潜在风险。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针对网络直播平台上未成年人主播泛滥的乱象,有必要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识别、管理能力,应该禁止注册成为网络主播,如果有网络直播平台聘请未成年人担任某一视频栏目的主播,可在监护人的同意下接受这个工作。
也有不同观点认为,不应“一刀切”禁止未成年人做网络直播。有网友认为,网络直播应该在限制内容上下功夫,而不是年龄,“需要整改的是直播内容,而不是一棒子打死一整个年龄段”。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担心,在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问题上,以堵为主的保护策略恐难奏效,应该限制使用而不是将他们隔离在网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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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还是18岁以下限制做主播?
对限制使用网络直播的年龄段,一直以来也有不同观点。
有观点认为,禁止未成年人直播的年龄应以18岁为限。也有网友建议,应限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开直播。
佟丽华认为,在立法中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区别对待。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尤其是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也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应赋予他们自主选择使用网络直播或播发视频的权利。
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因其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一定的判断力,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企业可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泄露隐私的内容。
“我们应该看到,网络社交行为也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在佟丽华看来,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发布视频可以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例如读书、音乐、舞蹈、手工等,还由此找到很多有共同兴趣的伙伴,也有未成年人通过这个渠道,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本领获取一定的收益,增强了自己的价值感和获得感,“如果一律禁止, 他们的这些诉求又该如何得到满足?是否又会寻找新的替代方式,引发新的问题? ”
[背景]
未成年人能否做主播各地规范不一
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能否参与网络直播并无明确规定。2016年12月起,由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开始在全国施行,按照该规定网络直播需实名认证,但并未对未成年人注册作出限制。
对于未成年人做网络主播,各地规定不一。
北京以行业自律的形式进行规范。早在2016年4月,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携同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六间房、酷我、映客、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公约》要求,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2018年,湖北武汉新修订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担任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今年1月,针对网络直播的团体标准《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中要求:直播内容如有未成年人单独出镜,需要提前向直播平台进行报备。报备所需的材料包含监护人身份证照片、由监护人签署的《未成年人直播家长监护申请书》等资料。经过直播平台审核确认资料无误后,才能进行直播。
[声音]
大多数家长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首先就是防沉迷,很多家长甚至政策制定者关注的是如何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但问题是为什么孩子们越来越沉迷网络?现实世界为什么失去了吸引力?我们是否从儿童健康成长视角在思考这个问题?要看到的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仅是网络的事情,归根结底是现实社会各种问题的集中反映。——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