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原来也可以自助,也可以这么快。”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感慨地说。近日,李某携带起诉材料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自助一体机自助立案,从身份验证、完善身份信息、扫描证据到最终完成提交案件,前后也就10分钟。
该诉讼服务自助一体机不但可以自助立案,也提供案件查询、法律法规、文书格式、开庭公告、诉讼引导等诉讼服务,在给当事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轻松立案实现零距离服务
今年6月10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院首例网上立案申请。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当事人——广东省深圳市某公司登录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通过网上身份验证、上传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等流程,提交网上预约立案申请。立案法官远程接收案件,依法审核管辖权后,通知当事人邮寄纸质诉讼材料,并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诉讼费,经当事人同意,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实现了零距离诉讼服务。
6月17日,昌吉州玛纳斯县法律工作者吕某作为当事人倪某的诉讼代理人,在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首例网上登记立案工作。
吕某说:“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开通网上立案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了很大方便,当事人不用往返奔波,不用排队等候,不用递交纸质材料,只需动动手指,点点鼠标,就可在网上轻松立案。”
近年来,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传统与科技并重,线上与线下融合,围绕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坚持以让人民群众成为智能化的最大受益者为方向,不断深化各项数字化应用,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设自助立案区提高工作效率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推进登记立案信息化,努力实现“一次立、网上立、自助立、就近立”。
自2019年5月起,昌吉州两级法院均在立案受理区新设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窗口,并派专人担任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专员,负责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中院立案一庭对电话咨询立案的外地当事人积极推荐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向律师事务所广泛宣传网上立案。昌吉州两级法院可以受理网上申请立案的做法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律师知晓。
截至今年6月底,昌吉州两级法院共网上立案36件,其中,昌吉州中院网上立案19件。
与此同时,昌吉州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普遍设立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包括自助书写区、自助查询区、自助立案区等。自助书写区配置座椅、写字桌、配备诉讼文书样本、笔墨纸张、诉讼指南。自助查询区配备了自助查询诉讼服务终端,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问答、智能导航等自助服务。
昌吉州中级人民院诉讼服务中心率先设立自助立案区,配备了集成扫描仪、高拍仪等各类自助服务功能的诉讼服务一体机,当事人使用自助立案设备从身份验证、完善身份信息、扫描证据到最终完成提交案件,立案过程缩短至十几分钟,给当事人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自助查询设备和自助立案设备均具备类案智能查询、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便利当事人理性预估诉讼风险,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昌吉州两级法院立案部门还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受理案件时认真核对身份信息,确保当事人身份、住址、电话等信息准确全面地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和12368平台的有效衔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12368短信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查询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实现,也保证了司法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调解平台汇聚全部调解资源
据记者了解,昌吉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对适宜立案前调解的案件,结合纠纷性质,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或者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化解纠纷。当事人同意立案前调解的,通过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交调解申请,法院也可以直接委派调解。诉前调解案件同步录入人民调解平台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当事人明确拒绝立案前调解的,由立案法官立案。
自今年6月1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运行以后,昌吉州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加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步伐,将调解员、调解组织等资源全部汇聚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6月1日至30日,昌吉州两级法院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117件,占同期诉前调解总数的13.78%;调解成功91件,占同期诉前调解成功总数的22.14%。
据介绍,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调解平台具备智能匹配调解员、类案推送和风险评估、远程视频调解、在线展示证据、音视频全流程留痕、在线司法确认以及实时统计、查询调解数据等功能,支持在线提交申请、在线受理、在线选择调解员、在线制作调解笔录和协议、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制作电子卷宗、在线送达等业务流程。
同时,昌吉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置专门的诉讼收费窗口,负责诉讼费的收缴工作,提供POS机现场缴费服务,网上立案汇款服务等服务,吉木萨尔县法院率先实现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收缴诉讼费服务。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使用电子送达。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时,可自愿选择微信、电子邮件、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传真、短信等电子媒介并确认接收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地址。
昌吉州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作为2018年新疆全区法院试点法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已全面启动,立案回填、法律文书智能编写、结案回填,自动归目等软件模块使用较为熟练。
记者获悉,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实现了新收案件诉状、证据、身份证明等材料全部电子扫描,案件信息随案生成,随即导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高了案件录入效率和准确性。今年1至6月,昌吉州两级法院完成电子同步生成14952件,占收案总数的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