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河北:遛狗不拴狗绳将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9-06-20 14:06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石家庄6月20日电(记者李继伟)近年来,不文明养犬行为导致的犬类伤人事件增多。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北近期出台新规明确规定,公民应当文明守法饲养宠物,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等行为将被罚款。

 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河北省积极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转化为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近期制定通过的《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公民文明行为、道德培育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公民应当维护社区文明,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环境卫生,不干扰他人生活。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免疫、检疫,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条例规定,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对公民影响公共环境卫生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塑料袋、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乱发广告、传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缉毒英雄陈建军:深入虎穴 25岁壮… 湖北授予20名民警“湖北最美警察”… 湖南通报多起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典型… 让“事实孤儿”失亲不失养 扫码时代当心二维码骗局 制码技术… 水手伪造被害现场骗取赔款获刑九年 “发财良机”其实是温柔陷阱 钱是如何“凑”的?多出来的毒品去…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