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于潇)“保护‘公益’始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两年来,检察机关朝着这个标准和目标进行了不懈努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举行的“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总结检察机关两年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成效时说。
胡卫列指出,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的保护。
截至2017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27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9万公顷;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180余平方公里,督促1700余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成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丰富了生态司法保护的途径和内容。
发布会上,胡卫列以内蒙古、广东肇庆检察机关的具体案例为例,向记者介绍了检察机关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保护的具体做法。
在广东省肇庆市检察院诉麦瑞标、麦瑞钟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在违法行为人已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后,肇庆市检察院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环境修复费用40.19万元,对违法行为人形成全方位的责任追究。内蒙古检察机关在“保护北疆生态屏障专项监督活动”中,督促行政机关恢复草原植被2014.59公顷,补种各类被毁林木1374株,一些长期非法开垦草原、非法采矿、采砂等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