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机动车辆违停或由城管来贴单处罚了?日前,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第二章“执法范围”规定:“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纳入城管执法范围,也就是城管可以直接对违停车辆贴单。
城管部门执法处罚交通违法,有据可循吗?在法理层面行得通吗?是否在意见稿实施后城管部门也可以像交警一样贴单执法?对此,上海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所以不清楚具体的结果。
对此,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认为,针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的处罚权属于行政处罚权。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从立法授权层面来看,城管部门确实可以得到相应的授权。”
“但就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而言,虽然其指出城管有针对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但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的范围是否与交警部门的执法范围重合。”葛志浩表示,即便在获授权的前提下,“城管贴条”的定义还需进一步明确。“建议执法范围应更明确,注意权限切割,避免权限交叉和可能导致的重复执法等问题。”
就目前的《办法》来看,葛志浩认为“城管贴条”还需解决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的问题,是否能顺利实行,还有待实践。
目前,上海的实际情况是,根据今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上海中心城区的32个重点区域出现拒载、绕道、挑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此前,上海从未授权城管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行政处罚,但对机动车驾驶员在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场违反停车管理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一名从事交通管理近20年的一线交警表示,对于城管执法机动车违停一事,他觉得“有点不靠谱”。“首先违停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违停数据也都是录入公安内部系统的,如果城管执法,那么处罚单还要公安出具吗?数据库要重建吗?在上海,黄实线违停是要记分的,这个也由城管来执法处罚吗?”目前,上海的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都归属公安部门。
“我们从来没有贴过单子。”杨浦城管支队一名城管队员说,城管执法中,除了区内4个重点区域的出租车违法执法权,没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执法权。
【上海的现状】
中心城区32个重点区域出租车违法执法权划转城管
“在上海中心城区32个重点区域的出租车违法行为的执法权,已经划转给了城管部门。”昨天,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办公室副主任陈朝晖表示,从今年1月15日起,据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出租汽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陈朝晖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一项地方法规,具有法律效力,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将部分执法范围和处罚权力划转给城管部门。目前,在上述32个重点区域涉及出租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全部由城管部门来执行,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必要时继续给予执法支持和配合。
“可能是因为交通执法总队的编制较少人手有限,而城管部门的人员配置相对比较充裕,也有路面管理经验,力量也足。”谈及划转部门交通执法权力的原因,一名交通执法业内人士说。
在规范执法方面,陈朝晖说,先期交通执法部门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系统的执法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等内容;而后交通执法部门也与城管执法队员进行多次联合执法,进一步熟悉执法规范;最后才由城管执法部门独立对出租车违法进行执法处罚。“今年1月至8月,7个中心城区的城管部门单独执法立案各类出租车违法行为27件,体现了城管执法的力度。”
据了解,机场、火车站和陆家嘴地区并没有纳入32个区域之中,就是因为考虑到,两大机场和三大火车站地区都有专门的交通执法队伍,交通执法力量相对较强,且这些交通枢纽地区处理各类问题时“交通专业属性更强”,需要专业的交通执法人员。此外,陆家嘴地区已经试行综合行政管理,设立了陆家嘴中心区地区综管办,各类行政执法已经统一。
【存在的困难】
曾存在设备缺少等问题如今需要更多实战经验
有媒体报道,在城管部门管理违法出租车方面,虽然上海城管执法系统在进行系统培训后已与交通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由于受到缺少信息比对移动PDA设备、城管执法人员对出租车执法的实战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城管执法部门在对出租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只能与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目前,上述问题已得到良好解决,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为城管执法队员配备可以进行现场信息比对的PDA设备。
不过,黄浦区城管局某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在管理违法出租车的工作上依然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刚开始开展的并不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