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行政执法体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改革逐步深入,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同步跟进、有效衔接;文化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屡禁不止,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意见》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意见》明确了综合执法适用范围,并提出要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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