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委派担任检查组组长,对省内10家医药企业进行认证检查,这是沉甸甸的重任啊,可是他却顶风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真是咎由自取。”近日,在讨论福建省龙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罗分局副局长黄焕强违纪案时,该局一名干部痛惜地说。因违反党纪,2015年10月,黄焕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行政撤职。
2015年9月,龙岩市直机关纪工委收到有关黄焕强的信访举报件,随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过细致调查,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违纪问题不止一起。原来,2014年5月至12月期间,黄焕强受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担任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组组长,对省内10家企业进行认证检查,而他的一系列违纪问题也发生在这段时间。
经查,2014年5月,黄焕强在福州某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接受企业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同年6月,在厦门市检查两家医药公司时,多次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南平市某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收受两箱当地特产“米粿@”和一条名牌香烟;在宁德市接受某医药有限公司赠送的10粒片仔癀(50.500,0.90, 1.81%),价值约3800元……据查实,黄焕强在检查期间收受被检查企业赠送的礼品价值共计9350元,收受现金7440元。
2015年10月22日,经龙岩市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并报市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焕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黄焕强行政撤职处分,相关款项和物品按规定收缴归公。
黄焕强说:“就是因为有侥幸心理,我行我素,没能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才犯下错误,我接受组织的处分。”(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赖志雄 林佩贤)
【执纪者说】
黄焕强在检查期间对工作对象送的礼品礼金来者不拒,顶风违纪,必然要付出代价。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纪律和规矩,不触碰“底线”,不逾越“红线”。
——龙岩市直机关纪工委 铁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