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平)“你好,我们是城管执法队员,请您配合我们执法。”当城管执法队员亮出执法证开始执法,城管执法记录仪将把执法过程全部记录下来。今后,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这样的场景将贯穿每一次执法过程。
今年5月1日,《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是,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记者昨日从岳阳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在现有支队所属5个大队配备9台摄像设备的基础上,将新添置80台执法记录仪,装备至各执法中队。
“装备执法记录仪实际上对执法对象、执法者来说,是一个双向监督的过程。”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信息报记者,去年下半年,支队所有执法人员都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并获得执法证。在以往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对城管执法队员的考核中,城管执法已经使用摄像设备。
在以往城管执法过程中极易产生“罗生门事件”(指事件当事人各执一词,分别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表述证明或编织谎言,最终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难以水落石出),城管执法人员往往处在事件的漩涡中。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调看执法记录,就有了评判依据,不仅有助于依法维护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城管综合执法突出问题,而且可以推动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