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5日起至6月30日,济宁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执法“地毯式”集中行动,严查、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济宁环保后督察工作也将全面启动,对各级环保部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济宁将对全市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围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焦化、医药、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非法改动自动在线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济宁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各检查组将按照工作部署到各个乡镇及所属的村居开展环保执法检查行动,各企业、乡镇政府将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执法检查文书将由企业负责人、网格员、乡镇主要负责人依次进行签字。此次执法行动将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企、企不漏项”的原则,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检查。
从今年5月5日到明年3月31日,济宁环保后督察工作也全面启动,主要针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和上级部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和山东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相关链接:6起环保违法行为,均已进行相应处理
在全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会议上,济宁市还通报了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组进驻济宁以后进行的督查情况。4月7日以来,督察组共督查了济宁范围内300余家企业,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立查立办,最终经过督察组反馈并查实的企业环保违法行为共有6起。
这6起行为,包括一家木业公司厂区内存在燃煤锅炉情况。对此,任城区环保局给予该公司立即拆除燃煤锅炉,罚款10万元。任城区纪委给予任城区环保工作人员处分和喻屯镇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处理并提交书面检查,给予企业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济宁经开区、梁山县、兖州区、邹城市等地,还存在石材加工厂区无污染防止措施、企业灰沙运输抑尘网不规范有道路抛洒行为、企业工作人员拒绝督察组进厂检查、生产规模变更未重新办理生产至今未经环保验收等。对这些环保违法行为,各地环保、纪委监察部门分别给予了取缔非法石材加工企业、限期整改、进行罚款、开除拒绝督察组进厂工作人员等措施。
齐鲁壹点记者 贾凌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