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消息(记者张斌峰)记者3月21日从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陕西省将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
活动将着力加强对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履职、企业安全教育、企业建设项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企业事故隐患管理、企业员工宿舍安全、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经营项目、同一区域作业、应急救援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陕西省安委会要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积极督促企业自觉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执法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