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普遍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6种执法现场全程记录视音频;一半以上省级公安机关制定了裁量基准……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工作的第一线,能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系社会大局稳定,而且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扭住关键、持续用力,着力打造法治公安。
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起草了近500项裁量基准;普遍建成管理规范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配套建设使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近年来,公安机关着力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变化实实在在。
“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500多个办案中心。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还联合多部门专门出台规定,对保障律师会见通信权等作出细致规定。
针对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公安部出台了相关意见。目前,26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受案立案改革实施意见,1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推进组建案管中心,11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管机构。
“我们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以公开促规范;一手抓执法办案责任制,形成有力倒逼。”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相关规定,接受群众报警或110指令后的出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执法现场应全程记录视音频。目前,公安机关普遍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
执法中遇见的新情况、新问题倒逼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学法、规范执法。为此,公安部修订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完善了现场执法规范等各类案件程序。2016年,公安部连续举办两次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聚焦一线难题与需重点防范的风险,同时举办了5期法制部门负责人、基层法制员专题培训班,着力强化法治思维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