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警情第一线】消息,石峰分局民警在处置一起寻衅滋事警情时,对违法行为人的寻衅滋事及暴力袭警行为果断开枪,在全国打响了对袭警违法犯罪的第一枪!
2017年1月26日凌晨0时许,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石峰区建设北路黄金岛网吧对面,拦的士回家时,遭到一名男子持长柄砍刀攻击致伤。接警后,石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110值班民警罗警官等人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民警看到一名持刀犯罪嫌疑人站在建设北路黄金岛网吧外马路中央,不停叫骂,不时用手中的砍刀向过往群众挥舞,威胁群众安全。民警对该嫌疑人进行口头制止,但该嫌疑人不听劝阻,民警鸣枪警告,命令其放下手中砍刀。该嫌疑人仍挥舞砍刀,逼停一辆正常行驶的油罐车。此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避免发生严重危害后果,民警上前阻拦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持刀砍向民警,民警果断开枪,击中其大腿,并在增援民警和群众配合下将嫌疑人制服送医。嫌疑人无生命危险。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50岁,有故意伤害、强奸、扒窃等前科。因吸毒产生幻觉,跑到街上滋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当天,株洲市公安局启动“战时表彰”机制,授于罗警官三等功。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抗法阻碍甚至遭受暴力袭击的现象日趋严重,民警的权益遭到严重侵害,已经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与思考。人民警察代表国家执法维护全社会的利益,凡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进行抗拒和阻碍,就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和挑衅。
警察承担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神圣使命,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决定了人民警察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面临巨大威胁时,在违法犯罪行为人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时,可以依法使用武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警察执法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民警在全国果断打响了对涉嫌袭警及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枪!
为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点赞!
为罗警官点赞!
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