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双向互盲,确保监管的公正公平。11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省政府39个部门41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机构编制网同步公布。
记者获悉,在这39个省级部门41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320项,占省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98.77%;其他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共98项,实现了100%全程盖。云南省省级已提前完成国务院要求的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的目标。 同时省政府要求,除政府系统自身内部管理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各类面向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检查一律不得擅自开展。
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介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指监管部门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双向互盲,确保监管的公正公平,减少执法任性和权力寻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中国(云南),及时向社会公开。
郭华认为,推进“双随机”监管改革,是继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红顶中介之后的“放管服”改革的又一记重拳。通过更有效的管,促进更好的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可以体现监管的公平性,没有任何市场主体可以“法外施恩”政府监管的利剑随时悬在头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检查任性、执法扰民;可以有效遏制监管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预防腐败,避免随意执法和选择性监管,促进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强化政府履职,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提供监督的途径,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
这次列入清单的检查事项为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检查事项,政府内部的检查事项、涉及投诉举报检查、新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检查等不列入"双随机"范畴。事项清单主要由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标准、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要素构成。
据悉,今年年底前,州(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也将向社会公布。明年在双随机的基础上,根据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风险程度,结合检查对象安全生产建设情况、事故隐患程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等,逐步推进对检查对象的分级分类监管,对不同风险层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形成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违规者处处受限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