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深圳市开始试点“律师驻队、随队执法”,第二年9月全面推行。一年多时间,全市66支执法队已有57支聘请律师驻队。试点律师驻队的第一年,案件执行率就达97%,比2013年提高了54%,第二年又进一步提升到99%;律师驻队两年多来,暴力抗法事件仅2宗,而2013年达38宗。(2016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
律师职业本身就是应社会主体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而产生的,律师制度的直接功能也应当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人说,律师没有维护社会正义的职责;还有人调侃说:律师就是拿钱替人消灾。这些话虽然偏颇但都有一定道理。
笔者以为,律师作为一种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职业,就在于其对法律的维护和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城管带律师执法,也就是说,律师作为城管的委托人,替城管说话,维护城管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城管带律师执法,并不是为城管执法壮胆,而是城管执法中遇到实际棘手问题,律师可以依法为城管说话维权。从深圳市开始试点“律师驻队、随队执法”的实际效果来看不错。说明小贩不怕城管怕律师,而怕律师的真正原因是小贩畏惧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是对城管执法中不合法行为的矫正,从而使城管执法更加规范化。
律师不是城管执法的裁体,更不是护身符。 城管带律师执法不是万能的,律师没有什么灵丹妙药,也没有什么神机妙算,他们的所有武器只有法律,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以,带律师执法具可行性,但有效也有限,可行不可迷信,不能神化,更不能妖魔化。否则,律师一上阵什么问题都能解决,那么也太容易了。诸如防止医闹,带律师上班,从此就没有了医闹;欠薪问题老大难,有关部门带律师办公,也就解决欠薪问题;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工商部门带律师检查,从此没有假冒伪劣,那么也太天真了。城管带律师执法,其理一样。
带律师执法可以探索,但是也要防止把律师当成工具,让律师冲锋陷阵,拿法律吓唬人。如果培养一批“死的能说成活的”的无理搅三分的“狡辩律师”来对付摊贩,侵犯摊贩利益,那么这样的律师即使对城管有方有利也是短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