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就可以不用挂车牌吗?”近日,有南充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发布了一组城管车在街头执法的照片,并提出质疑。
收到网友问政留言后,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做出官方回复称,这批执法车辆都是按照当时国家规定的“国三”标准购置,但车辆购置完毕上户时正遇国家政策调整,要求新购置车辆必须“国四”标准才能上户挂牌,因此导致这批执法车迟迟不能上户挂牌。
回复明确,目前南部县正在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该批执法车辆已被县车改办核定为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特种技术专用车辆予以保留,将按特种技术专用车辆进行上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项伟律师指出,城管执法车同样应当依法悬挂机动车号牌,否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