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标志着厦门市将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1+X”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目前,厦门市已经初步开发建成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综合执法平台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执法事项受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事项“一口受理”;统一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信息的归集、分流、交换、抄告和共享;统一执法工作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工作合力;统一案源线索管理,实现案源信息流转、研判的电子化、系统化;统一执法检查事项,通过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统一执法风险防控,实现综合执法任务执行的动态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执法平台目前已开发设计了“五大模块”,即案源管理模块、抽查监管模块、联合执法模块、电子监察模块和综合查询模块。“五大模块”既互为补充,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构建了综合执法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格局。
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郭勇毅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开发建设和功能优化完善,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集约化监管、协作化运作、规范化执法、社会化共治、安全化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