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警察。对于群众而言,找到警察有时却面临以下问题:有案不受、违法受案时,该向哪儿举报?报案后,怎么查询案件处理进度?
忠职守、保平安。对于警方而言,在警务管理中也有不少难题:一线警情瞬息万变,上级部门如何迅速查明真实情况?推进警务公开,警方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平衡?等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与当下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息息相关。2015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两个关键环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案件入口出口,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连续三年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名列前茅,2015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石家庄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胜说:“石家庄市公安局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破解执法工作瓶颈、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龙头项目,聚焦聚力强势推进,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建立案管中心,全流程实时监控管理
案件进入办案系统可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
赵成是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法制大队案管中心民警。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对分局一线执法单位处置的警情进行实时动态网上巡查,筛查接处警信息和案件类警情,发现疑问网上提出、发现问题网上纠正,办案民警网上答复、网上整改后再由他进行网上确认、网上审核。
不久前,从外地来石家庄务工的刘先生在汽车站附近被盗走一部手机和3000余元现金,民警出警后只在接处警台账上做了登记,但未在执法办案系统中受案。赵成筛查出这一警情后,调取了接处警台账、接处警现场视频,并电话回访了刘先生,证实确有盗窃案件发生,随即向办案单位及桥西分局提出预警并考评扣分,督促办案单位依法受案、立案。办案单位立即整改,收集了有关证据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几天后顺利破案。
在广泛调研、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石家庄市公安局制定并在全市推广了受案立案工作管理机制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实现了法制部门一口统计案件数据、一口对外接受案件、一口对外移送案件、一口解决受立案争议,形成了入口畅通、出口规范、全程高效的执法体系。受立案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和受立案监督管理台账等配套措施的制定使得受立案工作日考核、周研判、月通报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
石家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管中心负责人李硕晖告诉记者,过去基层办案民警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时有发生,案管中心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案管中心设在法制部门,专司受案、立案监督管理。
记者在法制支队案管中心看到,指挥中心接报警、办案单位自接警信息全部录入勤务指挥平台,警情信息自动流转至执法办案系统。案管中心依托执法办案系统的案管中心功能模块,对初始案件、待整改案件、审核通过案件实行“红、黄、绿”智能分色管理模式。对受立案的全流程、全要素通过核查接处警登记表、接处警现场视频、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以及查询相关法律文书、回访当事人等方法,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确保案件即发即受、即立即办。
石家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赵鸿波介绍,在案件“中间环节”,法制部门通过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同步考评,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案件质量过硬。在案件“出口环节”,法制部门统一承担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确保了案件侦办标准的统一,实现了与检察机关的有机衔接。此外,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由案管中心就是否受立案进行事前审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受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保障依法如实受立案。“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全程留痕,我们是全流程一管到底,一目了然”。
推进执法公开,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当事人可随时上网查询案件信息,并对公安工作打分
“以前想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或者要向民警提供进一步的涉案信息,都要跑到派出所找办案民警,有时遇到民警外出,就只能白跑一趟。有了这个互动平台以后,我们只要上网或者发短信就能得到答复,太方便了。”石家庄市新华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杨某说。
杨某的案件被受理后,派出所民警向他提供了案件编号和密码,告诉他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网址,并为他绑定了要查询的案件。这样,杨某无需再奔波,在家就可以随时查询案件进程信息。
石家庄市公安局研发的这套执法公开服务平台,将执法办案系统中的警情信息和案件信息推送至平台,通过设置权限,依法向特定当事人公开警情信息和案件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接收手机短信、上互联网查询两种方式了解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并对公安机关的办案工作予以评价。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查询近5万人次,实现了保障“知情权”与保护“隐私权”的统一。
在全力推进改革的基础上,石家庄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模式、创新执法管理方式,通过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公开,以监管的全程信息化,确保执法的全程规范化。“公安机关只有敢公开、真公开,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刘胜说。
除了建立案管中心加强源头执法管理和办案全程监督,确保所有案件一律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流转办理外,石家庄市公安局还升级了执法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研发了与执法办案系统兼容互联的执法轨迹追踪系统,不但实现了对每起案件视频“自动识别、自动刻录、自动截取、自动保存”的智能化管理,而且减轻了民警负担。
石家庄市公安局还建立完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以执法办案质量、数量的双积分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树立正确的考核评价激励导向,促进和保障依法如实受案立案。各级法制部门同步审核案件、审查视频,同步网上考评、网上“晾晒”,仅市局法制部门2015年度就考评案件2588起,审查视频6270段,发现整改问题453项。
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2015年发现纠正该受不受案件2317起,15人受到处分
2015年7月,石家庄市区某派出所副所长高某受理“刘某、赵某被故意伤害案”后,不依法履职,未按程序在网上办案系统受案、立案,案发后2个月未采取任何侦查措施。案管中心掌握核实这一情况后,立即责令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并会同纪委、督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最终对高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两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石家庄市公安局党委先后6次专题研究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因案制宜研究确定了受立案制度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操作规程,制定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同时,实行领导逐级分包的捆绑责任制以及考核、调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对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立而不侦、越权管辖、违法受案立案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据统计,2015年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共发现、纠正该受不受案件2317起、有案不立案件526起,对37个办案单位和22名办案民警进行责任追究,其中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以来,针对新法新规、执法规范化等内容,石家庄市公安局通过视频讲座、跟班轮训、春季整训、例会培训、个案点评、视频同步庭审旁听等形式,培训民警8268人次,实现执法培训的实战化、常态化,真正把学法、懂法、用法体现在平时,体现在民警的日常工作中。
石家庄市公安局案管中心还在全市公安机关选调7名研究生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同时遴选96名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业务精通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县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全市公安法制队伍规模扩大近30%,极大地提升了法制部门的履职能力,为推进改革夯实了基础。2015年,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率创历史新高;全市接处警回访、案件回访的群众满意度分别达到98%和85%,投诉案件与信访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7%和26%。全市民警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98.5%和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