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2015年12月15日相关报道
近期,经多名群众反映,国际旅游岛商报对三亚吉阳区两处违建店铺进行调查,并以《网友:违建能拆也能建,你懂的!》、《35间违建铺面列入“棚改”范围》为题刊发系列报道。在对此事的回应中,吉阳区政府并未明确拆违决心,而是表示一处要等棚改后安置、另一处则协调规范管理。以上回应引发社会质疑,有市民认为回应避重就轻,有失社会公正。专家认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律师表示当事人对违法建筑不享有所有权。
吉阳区政府回应遭质疑
近日,商报连续接到多名市民致电,质疑吉阳区政府以上回应。市民表示吉阳区政府回应有偏袒之嫌,首先回应中只字未提两处商铺系违建,也未明确如何处理,仅表示一处要等棚改后安置,一处则协调让他们规范管理。
荔枝沟南新农场的商铺原面积确实是12平米,其中一侧商铺,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往外延伸加建数米,这明显是违法建筑,而吉阳区回应中避重就轻,仅称未占用人行道,会规范管理,这明显是助长违建气焰。加建商铺周边已经有多处违建被拆、连未报备的广告牌都被拆除,而该处加建商铺虽已被市民频繁举报多次,至今仍未有丝毫变化,这足以证明执法局有选择性执法之嫌。
此外,对于月川社区违章铺面地处三亚主干道“迎宾大道”,占用绿地而建,社会影响恶劣,吉阳区仅回应待棚改后进行妥善安置。一则,若仅考虑历史原因,而对占用绿地的违法建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是不是说三亚其他原住民也可以纷纷效仿?其次,吉阳区回应带棚改后给予安置,难道说违法建筑也能得到妥善安置?安置时是按商铺标准来赔、还是按照住宅标准来赔?安置违法建筑的费用由谁来出?
对此,在报道刊发后,有多名网友进行了评论,其中有网友表示:“根本就没想拆,你懂的!”另有网友表示:“三亚执法局和三亚政府是暴力强拆先锋,如果没关系不会放过,一定会拆。就是有好处、有关系才不想拆。强拆时说零容忍,现在为什么不是零容忍,你懂的。”
市民呼吁执法应公平公正
此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筑查处科科长郑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分析了三亚违建现状:长期以来,三亚土地确权滞后,村镇的土地管理混乱,农村(包括“城中村”)居民大部分没有土地证,难以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建设。一些村民和村干部乘机与非法投机商相互勾结,出卖宅基地、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此外,部分城市规划区改变规划后不再审批居民建设房屋,但未妥善安置补偿原居民。部分居民想改造、改建旧房、危房的要求无法获批,只好擅自重建、改建,违法建筑随之产生。
有市民则认为,三亚吉阳区政府“雷声大雨点小”,拆违打违仍未做到公平公正。1月25日,商报记者在吉阳区政府带着市民的疑问对两处商铺的处理情况进行询问,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明确回应。
有专家认为,尽管受历史因素影响,形成违建的原因很多,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由于详细规划的欠缺,导致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的裁量权无约束机制。出现了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律师表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的依法行政的两项原则。对此,行政机关在处理拆迁问题时更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法建筑采取必要、适当的措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的财产只能是合法财产,因此当事人对违法建筑不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