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五周年发布会,介绍环资庭成立以来最高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据悉,五年来,通过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机制,促进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介绍说,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严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打击环境犯罪行为,严格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加大违法犯罪成本。
为了适应环境资源案件所具有的高度复合性、系统性和专业技术性特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稳步推进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江必新表示,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视野开拓司法参与环境治理的科学路径,完善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促进协同治理;立足国家重点区域流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促进提升京津冀、长三角、三江源等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治理水平。加强顶层规划设计。(高伟/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