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25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做了书面讲话。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在2019年年底前,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全覆盖。据悉,这是司法部重新组建以来第一次专门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从2015年11月开始,司法部在济宁市泗水县等17个部门和地方开展了合法性审核机制试点。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共同构成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基础性制度。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建设仍然水平不高,乱发文、滥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等乱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已经成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明显短板。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是今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意识,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推动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增量,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防止规范性文件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会议强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要抓紧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各级备案审查部门,要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处理违法文件。
会议要求,要加强信息建设,发挥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同时,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核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好大数据技术和资源。
据了解,下一步,司法部将争取明年实现全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大数据的汇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大数据的统计分析,推动信息共享和整合,切实提高审核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