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21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会上表示,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本次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刘贵祥指出,《意见》按照改革精神对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措施。科学的证券民事诉讼程序是保障民事赔偿责任落地的关键环节。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也是本次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刘贵祥介绍,《意见》第四部分把提高投资者的诉讼能力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两个方面作为基本进路,对人民法院推动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体制机制提出了要求。
刘贵祥表示,《意见》第13条、14条、15条、16条分别在完善现有及有效利用现有证券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证券民事诉讼配套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能力、推广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司法措施要求,以降低投资者的诉讼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