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围填海将付出怎样的代价?2018年岁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8起案件给出答案:8家企业(单位)除了被责令恢复海域原状外,还须承担超过54亿元的罚款。
自然资源部在高调处罚这8家企业的同时,还与发改委共同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根据实施意见,2018年之前已安排但尚未核减的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作废。
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介绍,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严管严控违法围填海,对违法围填海行为形成全方位震慑。
记者发现,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以下简称24号文)发布实施后,违法围填海案件由70处降至2处,呈断崖式下降。
8家企业被开逾54亿罚单
明明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是,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岛公司)却在湛江市东海岛红星水库对开海域擅自填海建设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说,这一违法行为从2012年3月持续至2017年9月25日,5年多时间,这家企业违法填海面积达231.19公顷即3467.84亩。
“2017年9月17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做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4.28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崔瑛透露,目前,24.28亿罚款已执行到位。
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9月20日,山东烟台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公司在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内,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填海,违法填海面积105.8公顷即1587亩。最终这家公司不仅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还要支付11.11亿元的罚款。
同样因为违法围填海,辽宁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公司、浙江温州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公司、江苏通州湾港口发展公司、福建连江路港工程开发公司、海南文昌亿创达科技投资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被开出9.3亿到999.621万元不等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家非企业单位,即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水利局。
据崔瑛介绍,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自2016年7月20日起,防城港市港口区水利局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牛路村簕山至飞斗潭沿海,违法填海施工实施防城港市港口区九龙寨海堤工程项目,违法填海面积2.4公顷即35.9亩。
崔瑛说,2018年4月11日,防城港市海洋局做出处罚,责令防城港水利局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1186.27万元。崔瑛透露,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基本完成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即24号文。“24号文发布后,自然资源部多次研究部署打击违法围填海,建立了‘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监管机制。”高忠文说。
同时,自然资源部完善围填海总量控制,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依法处置违法围填海项目,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执行国务院24号文要求,顶风违法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据高忠文介绍,2018年8月底,自然资源部启动了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目前,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高忠文指出,为了及早制止违法围填海行为,自然资源部进一步规范了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工作机制,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违法围填海,一经发现立即下发自然资源部各海区分局和相关沿海省(区、市)。各海区分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疑点疑区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的违法非法围填海立即予以制止。
对违法围填海问题,高忠文说,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是一经核实确认,立即组织地方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对案件较多、工作迟缓、问题严重的省(区、市)进行挂牌督办”。据高忠文介绍,自然资源部还建立实施了违法围填海省政府通报制度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
24号文的实施再加上自然资源部所采取的一系列严管严控措施,使得违法围填海行为成断崖式下降。“24号文印发之前,共发生违法围填海70处,涉及海域面积187.48公顷。24号文印发至今,共发生违法围填海两处,涉及海域面积0.44公顷。”高忠文说,目前违法围填海已得到有效遏制。
高忠文透露,对生态环境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进行生态修复。“比方说用钢筋混凝土填海的,根据海洋的自然环境条件,该缓坡的,给鸟类提供栖息场所的,要用缓坡。”他说,进行生态恢复时,还要考虑到防灾减灾的功能,通过用抛石、减浪等手段适应生态环境。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为落实24号文,自然资源部会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以及《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和《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完善了围填海管控配套制度体系。
高忠文说,两部委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围填海总量控制,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两部委的实施意见明确,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省级政府提出的涉及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等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海域的围填海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同时,24号文下发前已受理,但未取得用海批复或未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增围填海项目,一律终止审批或出让程序。2018年之前已安排但尚未核减的地方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作废。
同时,还要依法处置违法围填海项目,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执行国务院24号文要求,顶风违法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高忠文透露,对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两部委的要求是,2018年12底前形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19年6月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据记者了解,目前,自然资源部已经完成向沿海11个省份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情况工作。“坚持敢问责、严问责、真问责,对地方政府主导的未批先填、化整为零、分散审批、以罚代管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厉查处、严肃追责。”高忠文说,自然资源部对海洋生态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监管,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积极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生态修复工程,支持通过退围还海、退养还滩、退耕还湿等方式,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崔瑛指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围填海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确保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短、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