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曲县纪委不断加强信访线索管理,注重信访件“入口”研判,切实抓好初信初访核查和谈话函询,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县纪委信访室共受理信访举报136件次,与上年同比下降49.6%。
为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县纪委严把信访举报件受理“入口”关,力求从“第一道工序”“第一时间”做好信访处置工作。对于业务外信访件,厘清职责边界,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分流移送工作,做到不包揽、不越位;对于业务内初信初访件,严格按照线索处置五类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实名举报人,充分履行职责,做到不漏、不缺位;对于违纪问题与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类信访件,认真分析,仔细甄别,对虽提出利益诉求,但反映违纪问题也比较具体的,认真受理并调查处理,找准职责定位,做到不流失、不错位,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及信访人合法权益。
坚持以问题线索为导向,对问题线索较为明显、可查性强信访件,由县纪委直接查核;对问题线索较为复杂、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由协作区进行联合调查;对问题线索含糊、线索单一信访件,转交基层纪委查办,切实做好初信初访核查工作,以办信成效取信于民。全年县纪委共初核群众信访举报件73件。
进一步完善谈话函询制度,扩大谈话函询范围,对群众反映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通过发放“询问书、提醒书、诫勉书”及信访谈话方式,做到点到问题、讲到要害、指明问题、整改反馈,切实增强谈话函询和实效,做到潜在问题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提醒、发现违纪早处理,实现办信质量有效提升。(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