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治文违规为其继子举办婚宴且存在多次公车私用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善县茂林镇石垭口村党支部书记浦发明违反扶贫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以来,云南省昭通市把抓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严查各类违反作风建设等问题188起,处理362人,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有力震慑。
昭通市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派出明察暗访组、专项检查组、随机抽查组1399个,检查单位6849个次,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98个。把“四风”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起,处理28人。
全市共问责脱贫攻坚等工作落实不力,慢作为、懒作为等问题74起,处理204人。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开展“百日专项行动”,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截留私吞民生资金、虚报冒领低保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4起,处理130人。同时,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治理成果,组织开展清退会员卡、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等整治行动。
“虽然‘四风’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并非毕其功于一役,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驰而不息不松手的定力,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觉,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昭通市纪委书记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部署会议上强调。(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