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委统一部署,省委七个巡视组从2016年10月下旬至2017年1月中旬,对甘肃省委党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含省版权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宗教事务局、省粮食局、省政府研究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省广电总台、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省工商联等21家省直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专项巡视。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来访、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甘肃省委巡视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16年10月下旬至2017年1月15日。目前,巡视组已全部公布了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
(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