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邛崃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图为邛崃市纪检干部不定期实地抽查指导转办件办理情况
严格分类处置。强化督办和查核职能,推动承办单位对信访举报件科学分类处置,严格依规依纪办理。对反映干部轻微违纪的一般性举报件,采取电话跟踪方式,指导乡镇理清思路,掌握信访件办理动态;对重要复杂信访件,由市纪委分管信访领导带队到信访问题所在地实地督办;对涉及单位多、情况复杂、久办未结的疑难突出信访问题,通过联合调查方式集体“会诊”, 瞄准发力点,提升信访件处置率。
加强日常督查。根据转办信访举报各种不同情况,采取每月电话询问提醒、不定期实地抽查指导、每季度通报办件情况等灵活多样的督查督办方式,促使转办件去向清楚、处理到位。同时,不定期开展信访件办理情况随机抽查、专项巡察工作,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监督责任目标考核,切实提高督查督办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电话提醒90余次,实地抽查镇乡8个,对办件效率低、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通报。
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对不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产生不良影响的,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压件掉件、办理时效低、办理质量差、甚至出现跑风漏气的,将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