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晋城市纪委在原有《市管领导干部纪律档案》的基础上,启动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着力提高档案工作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强精准监督、提高执纪效能提供保障。
今年年初,晋城市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扣“六项纪律”,为全市9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建立了《市管领导干部纪律档案》(以下简称《纪律档案》)。《纪律档案》共分13类,涵盖了领导干部基本情况;遵守“六项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和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缴礼品礼金及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司法机关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作出行政处罚、撤案或不起诉情况等,对于市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与《纪律档案》相比,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覆盖范围更广泛。《纪律档案》的建档对象是全市在职市管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建档对象则不仅包括了全市所有在职市管领导干部,还囊括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管辖的纪检监察干部,延伸了监督触角,体现了“正人先正己、责己必从严”的勇气和决心。
监督内容更聚焦。与《纪律档案》相比,《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对入档内容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与缩减,分成6大类,使有关信息更加清晰明了。从重点内容看,除保留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等守纪律讲规矩情况外,着重增加和细化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包括信访举报、巡视中发现、上级交办、纪律审查中发现、新闻媒体曝光、下级纪委报送以及司法机关、审计等部门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等,在一“加”一“减”中,提高了档案的针对性和利用率,彰显了鲜明的纪律特色。
管理责任更明晰。《纪律档案》由市委负总责,市纪委协助市委抓好档案建立、管理和使用工作。《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明确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制作系列表格,发放给各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廉洁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各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所联系县区、市直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数据采集、建档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所管辖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的数据采集、建档管理,便于档案的更新、提取和保密。
市纪委强调,要把《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作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和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重要依据的同时,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建设,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