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鲤城区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8月10日区委书记黄阳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会议的主要精神,提出政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四个结合。
一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要原汁原味学习《条例》,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和要领,让政法干部戴上纪律“紧箍咒”,自觉接受监督,使“不敢、不能、不会”成为常态,树立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二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学习条例转化为自觉行动,对《条例》中规定的情形坚决问责。
三要与政法业务工作相结合。紧扣平安鲤城、法治鲤城建设主题,与防控建设、综治维稳、执法监督、依法治区、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司法公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条例》为标准,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
四要与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把贯彻《条例》与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的目标相结合,常抓常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打造一支精细化管理、全面化服务的政法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