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7日新媒体专电 题:野生动物园猛兽伤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连日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惨烈画面在网络上传播,有关行业规范及管理、游客自律素养等话题引起专家及网友热议。在野生动物园已成为公众亲近、了解动物重要方式的今天,如何提升旅游素养和安全意识,加强动物园安全监管,避免惨剧再次发生,值得深思。
争论:动物园到底有无责任?
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一名女游客在自驾车过程中因私自下车遭遇老虎攻击,致使1死1伤。此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及讨论,野生动物园有无责任、自驾车是否能入园成为争论焦点。
——正方:动物园没有责任。多数网友认为,由于动物园之前就与游客签订了安全协议,提醒游客不能下车,但游客无视安全警告私自下车才被老虎袭击,动物园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很明显这是游客的责任,园方已签协议并有提示牌,我觉得园方已尽责,是游客太任性。”河南新乡市网友“真诚4283”说。“只要尊重园方规定,不下车、不开窗,缓慢前进,安静观赏,绝对安全。”另一位网友表示,“我去过四次野生动物园,都是自驾,因为严格遵守园方规定,都很安全。不守规矩就是要付出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一章中有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为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视频中看,当事游客明确知道规则依然主动下车,动物园已尽到提示义务及管理职责,因此不用承担责任。
——反方:动物园应担负一定责任。部分专家及网友表示,动物园允许游客自驾游览园区的游览模式本身就有潜在危险,明知老虎等野生动物攻击力强、具安全隐患,还放任危险发生,未尽到安全保护和管理职责。
有律师分析,尽管园方此前也有安全提示并与游客签订责任书,伤亡者本身存在过错,即便如此,园方并不能全部免责。自驾车在行驶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车辆故障、游客身体突发疾病等,都可能使乘客暴露在老虎的攻击范围内。作为管理方,动物园应意识到这样的游园项目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要对各种潜在危险因素充分考量并确保游客安全,否则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观察:国内外野生动物园怎么做?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游客体验自然及野性乐趣,目前自驾游览野生动物园在世界各国非常普遍,但这种游览方式本身的确具有安全风险。近年来,不仅在北京、上海、西安、山东等地野生动物园,在野生动物闻名的肯尼亚、南非、津巴布韦等国家公园,因狮子、老虎、大象等猛兽袭击导致伤亡的事故不胜枚举。其原因大多数是游客误入猛兽区或违反规定自行下车、开窗等所致。为避免此类事故,许多野生动物园都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
肯尼亚野生动物保护区开放游客自驾游。在保护区内,除指定地点外,游客被严格要求不得下车。肯尼亚野生动物管理局外联官保罗·乌多托告诉新华社记者,肯尼亚保护区一般在地势较高处设有指定的安全区域,供游客观景、野餐。“游客一旦被发现在保护区非指定地点下车游玩,将面临一段时间内禁止进入保护区游览的处罚。”
除了“不得下车”,游客在保护区还得遵守“不得给野生动物喂食、不得发出噪声、车辆限速40公里/时、与动物保持至少20米距离、动物穿过道路时需停车靠边避让”等多项规定。“野生动物才是保护区的主人,游客不应做出任何举动让他们感到受威胁。”乌多托说。
在美国华盛顿国家动物园,老虎被散养在低处,游客在一个非常高的墙壁上观看,人和虎保持着安全隔离。
在杭州野生动物园和广州长隆野生动物园,也允许自驾游或乘坐园区提供的小火车,猛兽散养在游览线路附近的山坡、丛林中。但园中参观区域和猛兽区之间以“深沟”和“电网”隔离人群和猛兽,使大型猛兽无法接近游客。
杭州野生动物园动管部经理马敬华说,公园在游览线路两边设计有绿化带、电网、沟壑三重隔离,防止动物尤其是大型猛兽危及游客生命安全,“相关的隔离沟壑宽度约6米、深度达6到7米”。
此外,园方还规定,自驾车限速每小时25公里,途中严禁停车、下车、投喂动物等,园区内,每隔几百米就有值班亭和工作人员。“如遇突发状况,我们也有器械工具和应急预案可以进行迅速处置。”马敬华说。
完善行业规范,勿越“安全红线”
频频发生的猛兽伤人事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背后折射出的,有游客的规则意识淡薄,也有行业规范与安全保障的不足。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需提升公众安全教育,同时完善、落实好行业安全标准,成为努力的方向。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猫科动物专家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科冯利民博士告诉“中国网事”记者,通常在野外自然环境下,野生动物会主动避开人类,一般人极少有机会见到野生虎。但在动物园里,动物的生理状态和行为会产生差异,由于经常与人类接触,动物对人的反应尤其在应激状态下,其行为很可能不同寻常。
“老虎被放入动物园或者圈养环境中,并非动物生存的自然环境状态。在这种环境中,应该做好动物与人的隔离工作,使人与动物保持安全距离,同时也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刺激。”
他建议,从野生动物园的防范措施看,仅有警示、签协议还远远不够,需加强管理,可安排游客乘坐园方统一车辆进入或设置沟壑、电网、围栏等保持人兽距离,确保安全。同时也要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让游客有自律意识,遵守规矩,为自己生命安全负责。
此外,由于许多野生动物园经营方都是企业,如何健全行业规范、更好地保障游客安全也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问题。据了解,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2005年就主持起草了《野生动物园安全规范》,该规范在野生动物园的安全标识、游客、员工及动物的安全、设备实施安全设计、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
例如,其中规定,在动物放养区域须设置专人维护游览秩序;要避免游客与有潜在危险的动物直接接触,在凶猛动物放养区设置动物防逃的电网装置,凶猛动物的笼舍、围栏、护网、壕沟、门锁、电网等每天全面检查等。
但北京一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向记者坦言,上述安全规范是多家野生动物园签订的行业自律公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增加风险防范措施就意味着提高经营成本,监管缺失情况下,公园难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成为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
为此,部分律师及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野生动物园的审批及监管,以更严格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对制度和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更好地保障游客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参与采写记者:魏梦佳、吴宝澍、王守宝、吴帅帅,实习生于恩泽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