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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民法总则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精神
发布时间:2017-04-17 14:24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新网记者  赵红旗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牵扯利益众多、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系统工程,是规范公民生活交往行为的一部大法,与每个人有关,具有里程碑意义。总体而言,民法总则内容全面、协调,结构严谨、科学,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精神,是一部比较成熟的法律。”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编纂民法典是几代中国法律人的夙愿,也是全国人民的期盼。建国后,党和国家曾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组织民法的起草,但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没有实现出台民法典的目的,仅在1986年颁布了一个相对简单的民法通则,但这个民法通则在过去的31年对我国民事法律系依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蔡宁说,一些单项民事法律先后颁布,如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为执法机关处理民事法律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都是以后制定分编的基础。

    “民法典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内容丰富,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从一定程度上说,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是否成熟,有没有一部完备、发达的民法典是一个重要标志。”蔡宁认为,编纂民法典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首先,编纂民法典有利于全面、快速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通过编纂民法典,健全民事法律规范,能够进一步完善、规范社会主义市场法律制度,促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其次,编纂民法典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经济交往等活动都离不开民法的规范和保护。

    第三,编纂好民法典,还能为整个国家和社会注入新理念、新规则、新动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形态,保障每个人的智慧源泉都能充分涌流,让一切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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